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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重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来源: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  作者:

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申请指南(2019-2020年度)


“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为依托单位,于201012月开始建设,20158月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专家验收。实验室所属学科为“矿产资源与公共安全领域”。

实验室围绕稀有金属主体资源、伴生资源、再生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开展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理论和工程化研究,攻克稀有金属资源开发利用的共性关键技术,提高我国稀有金属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实验室开展的研究方向包括:(一)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理论与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二)共生难选稀有金属矿的综合回收研究;(三)稀有金属低品位复杂矿的无污染冶金工艺研究;(四)稀有金属二次资源再生利用及稀有金属废水、废渣和废气的治理与资源化研究。

为推动实验室平台建设,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开放基金围绕实验室的重点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设置项目,支持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以外人员从事高水平的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以及与本实验室重大在研项目相关的重要项目研究。

现发布2019-2020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一、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人资格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研究人员、已获得博士学位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申请。博士研究生申请须有导师推荐。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二、开放基金项目具体资助方向

1、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理论与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针对稀有金属矿资源的特点(贫、杂、细、低)开展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理论、工程化技术及选矿新药剂和新装备研究,研究范围覆盖钨、钼、锂、铍、铷、铯、钽、铌、钛、锆、稀土及铟、锗、镓等资源。

开展稀有金属选矿药剂与有用矿物表面作用机理研究、研究开发对环境友好、选择性和捕收力更强的捕收剂,以及捕收剂的绿色高效制备技术;开展稀有金属矿高效分选设备基础理论研究、微细粒弱磁性资源利用关键设备研究。

2、共生难选稀有金属矿的综合回收研究。

针对低品位甚至极低品位稀有金属矿石,开展有用组分全回收、尾矿零排放的全值化回收技术研究,特别是在伴生非金属资源选矿新工艺新技术、非金属资源提纯新工艺新技术、非金属资源深加工技术、伴生有色金属矿中稀贵、稀散金属的综合回收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

3、稀有金属低品位复杂矿的无污染冶金工艺研究。

开展无污染冶金处理新工艺研究,研究设计和开发高效低耗的高性能新型分离试剂,实现低能耗、环境友好、资源高效利用的目标;为稀有金属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开辟一条广阔的新途径。

4、稀有金属二次资源再生利用及稀有金属废水、废渣和废气的治理与资源化研究。

针对金属资源日渐贫化、枯竭的现状,研究开发新的工艺与技术,实现稀有金属二次资源的再生高价值利用及稀有金属废水、废渣和废气的治理与资源化研究。如开展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无害化回收关键技术基础研究、选冶联合技术资源化处置冶金工业废渣与废液应用基础研究、典型稀有金属选矿废水循环利用新技术与选矿新工艺及废水对浮选的影响机理研究,建立稀有金属浮选尾矿废水全流程回用的技术模型等工作。

鼓励申请者在资助方向内自由探索,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前瞻性、原创性和探索性研究,研究内容、研究手段和方法应有新意,预期目标、实施方案应切实可行。

三、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和管理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方向填写《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2、欢迎科研工作者自带项目和经费来实验室访问工作,来访人员需按照《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进行填报申请,并遵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实验室项目,主持的实验室项目未结题前不能申报新项目;新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的,其申请书需附已资助项目的结题报告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4、重点实验室对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资助:(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的;(2)申请者不具备项目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的;(3)研究内容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或与同类研究重复的;(4)明显缺乏立项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表述不清,无法通过初审的;(5)申请经费过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无能力支持的;(6)申请者对已资助项目不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

5、通过初审的项目将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由学委会审核通过,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6、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201971-2021630日),项目负责人应于20206月份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研究期满后,须在3个月内提交《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复印件。鼓励项目提前结题。

7、开放基金的支持力度为每个项目5-8万元,对项目完成质量高或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可滚动支持。

8、成果要求:要求每个项目至少发表2篇(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须署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和重点实验室名称(中文: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Rare Metals Separation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成果中并应标注有“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项目号)”,英文标注“Funded by the Research Fund Program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Rare Metals Separation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No.XXXXXXX)”。未署重点实验室名称及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基金获得者即成为本室客座研究人员,开放基金项目取得的成果(包括资料、研究报告等)为“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基金获得者及其所在单位共享,以本实验室为主资助的项目的原始成果由重点实验室归档。

对于开放项目所发表的论文,凡被SCIEI收录的,实验室将参照《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科技工作奖励若干规定》发表论文标准给予半额奖励。

9、未尽事宜参照《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

四、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2019-2020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530 日,一式一份(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一份,电子版本发送至gdsziyuansuo@163.com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法

联系人:徐晓萍 刘珍珍

电话:020-37239215020-61086387

E-mail: gdsziyuansuo@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63号,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105

邮编:5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