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隶属于广东省科学院,公益二类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主要开展资源利用及稀土开发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化应用研究。依托本研究所建设了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稀土开发及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有色金属废料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财务资产部副主任1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二、岗位职责
(一)承担所领导班子赋予的部门管理职责;
(二)负责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三)负责年度预算管理;
(四)负责事业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执行;
(五)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及绩效评价;
(六)负责研究所经济运行及成本核算分析;
(七)负责提供阶段关键报告;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三)具有3 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不良记录;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8月13日17时前提交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应聘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liguiying@irmgdas.gd.cn,邮件标题和附件应注明“竞聘岗位+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研究所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合格人员参加竞聘答辩。竞聘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根据招聘委员会的综合考评结果和体检结果,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报党委会议、所务会议确定拟聘人选。
(四)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与本届领导班子同步。
五、薪酬、福利待遇
工资和福利参照国家及省事业单位政策, 按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年龄、工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7月31日。
附件: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应聘报名表
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李桂英 联系电话:020-37238523)